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,适应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细则。第二条 课程学分认定分为课程认定和学分认定两种形式。课程认定是指将待认定课程认定为培养方案内的目标课程,学生成绩单中以目标课程名称及学分予以记载。学分认定是指待认定课程、学习成果或经历不能直接认定为培养方案内某一具体课程,但可认定为某一课程类别(组)的学分或计入总学分,学生成绩单中...